为共同构建健康和谐的旅游市场环境,维护广大游客和消费者合法权益,坚持诚信经营和优质服务,溧水区旅游局及旅游企业一致作出以下公开承诺:
一、诚实守信,守法经营。积极履行经营者法定义务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积极遵循“自愿、平等、公平、诚实、信用”的交易原则,不以欺诈牟利,不取不义之财。
二、真实宣传,正确引导。对商品或服务宣传客观全面真实,不弄虚作假、误导宣传。披露信息充分、实用,引导消费者理性选择。
三、合理定价,明码实价。在经营活动中清晰、明确、真实地识示价格。明折明扣,规范促销。不掺杂使假、以假充真、以次充好、短斤少两;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;不搞价格欺诈、虚假促销。
四、规范合同,公平交易。坚持平等订立协议,文字明确通俗易懂,忠实履约。公平交易、有序竞争,不以不正当经营手段破坏旅游市场秩序和损害消费者合法利益。
五、保证质量,消费安全。确保商品和服务质量符合标准,确保旅游安全,让消费者舒心、安心、放心。发现商品或服务缺陷,及时告知消费者,并召回相应商品,采取必要补救措施。
六、化解纠纷,及时公正。认真听取消费者意见和建议,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,主动承担责任,公正解决消费争议,满足消费者合理要求。
七、尊重人格,保护隐私。平等对待消费者,不因个人身份或特征厚此薄彼。合理采集消费者个人信息,保护消费者隐私。
八、维护国家利益,尊重民族习惯。不向游客介绍和提供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,含有民族、种族、宗教、性别歧视内容,含有淫秽、迷信、赌博和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。
九、强化管理,加强安全保障。加强景区安全管理,保持景区环境优美,干净卫生;保障游客安全,高风险项目依法投保责任险。
十、规范服务,塑造品牌。文明热情待客,服务标准周到。认真征求游客的反馈意见,强化管理,不断提高服务水平,塑造优良品牌。